
4月11日,新华网独家报道《差错百出、法人被“变更”一份“带病”判决书遭质疑》,安徽省高院近日作出《民事裁定书》,称之前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存在笔误,应予补正。此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出现了20多处错字、漏字、多字以及弄错主要当事人名字的事实性差错,案件中的第三人“刘谋权”在判决书中被写成“刘权谋”“刘某权”;被告方蒙城广联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涛”,在同一份判决书的不同页码上,“刘谋权”出现了三个不同的名字“张涛”“张志红”“徐洪轩”。
在下午的第二十七届品牌联盟高峰论坛上,全球化智库(CCG)秘书长苗绿发表了主题为《中国企业与全球化发展》的演讲,与参会嘉宾进行分享。苗绿以全球化智库出版的《中国企业全球化报告(2018)》为例,详细介绍了中国企业“走出去”最新的现状及趋势,包括中国对外投资的亮点、政策合规的引导、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更趋于理性、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数量越来越多,以及在中国“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中国企业进入到了经贸合作新的阶段,可拓展的领域越来越宽等方面。同时,苗绿还总结到,目前,制造业继续领跑海外的投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这些势头依旧比较强劲。
▲▲▲上交所指出,此次修订完善原有的回购业务指引,在实施层面,为上市公司更为灵活、便捷实施股份回购“铺路搭桥”,努力将股份回购的制度功能更为充分的发挥出来。修订中,上交所通过放宽条件、拓展用途、简化程序、便利实施,重在解决好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长效、共赢和可持续的市场机制。同时,也针对股份回购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了市场约束和监管介入相结合的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制度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2.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有哪些变化?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新规主要变化如下:一是过渡期截止日由2019年6月底延长一年半至2020年底,且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金融机构已经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自然存续至所投资资产到期。过渡期内,金融机构不得新增不符合本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的净认购规模;而正式稿中规定,过渡期内,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维持必要的流动性和市场稳定,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防止过渡期结束时出现断崖效应。
总结混业经营的四个风险可以发现,混业经营自身存在一个内部矛盾,孙国峰把这个矛盾称为“混业悖论”。他强调,金融控股集团内部不同的金融业务存在着跨行业、跨市场传递的风险,因此需要建立内部的防火墙以隔离这个风险,进行穿透式监管。同时,不少金融业内人士和学者已经意识到,技术带给金融行业的冲击。陆磊表示,网络、信息和数字技术对金融业构成了系统性冲击,“可以看到,金融要素新业态对整体的金融供给造成冲击,由此形成了对经济行为一系列冲击。”
第二,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质量。第三,有利于缓解股市资金压力。由于并购重组效率提高,一些企业可能放弃IPO,而选择并购重组,这有利于缓解股市资金压力。上市公司流动性有多紧张?股权质押爆仓、信用违约等上市公司的流动性有多紧张?首先我们看看股权质押的情况。股权质押作为牛市时备受青睐的融资手段,在如今的市场环境下演变成市场最大的风险之一。